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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收费又出新花样

1999-07-2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洪春 杨华

最近,河南省禹州市古城镇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向超生户收取罚款时,不仅不按国家规定出示收费票据,还别出心裁,让已缴齐超生罚款的超生户另交数百元买一份“征收超生子女费结论征(证)”。

古城镇发售的“结论证”是一张纸制品,其标题为“征收超生子女费结论征”,内容是:“根据《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四十条之规定,该超生户按照罚款标准已缴齐,予以结论。”落款是禹州市古城镇计划生育办公室(并盖公章)。

在古城镇钟楼村、刘楼村两个村内笔者就看到这种“结论证”有200张左右。该镇凡是违反计划生育超生并已缴齐罚款的,都必须缴钱领一张“结论证”,缴费数目根据各村农民经济状况标准在100——300元不等。并且,出示的收据和以往罚款一样是自制的收款收据。

据了解,古城镇有25个行政村,每个村约有120个超生户,全镇3000余户,按每个超生户最低100元计算,古城镇仅一纸“结论证”就能收取30万元左右,这么大一笔收费,去向何处?(《工人日报》99.7.17洪春 杨华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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